創2:23那人說:「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,可以稱她為女人,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。」
弗2:22作妻子的,你們要順服自己的丈夫,如同順服主。 23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,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;他又是這身體的救主。 24教會怎樣順服基督,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。
弗5:30因我們是他身體的肢體。 31「為這個緣故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結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
- 亞當給妻子取名為「女人」,有何意義?(弗5:22、24)
- 女人是男人「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」,表示夫妻的關係應當如何?夫妻在婚姻生活中的原則為何?(創2:24,弗5:30-3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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