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15:8 亞伯蘭說:主耶和華阿,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? 9 他說: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,一隻三年的母山羊,一隻三年的公綿羊,一隻斑鳩,一隻雛鴿。 10 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,每樣劈開,分成兩半,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,只有鳥沒有劈開。 11 有鷙鳥下來,落在那死畜的肉上,亞伯蘭就把它嚇飛了。
羅4: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, 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。 25 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(或作: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,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)。
加3: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 7 所以,你們要知道: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 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: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 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耶34:18 猶大的首領、耶路撒冷的首領、太監、祭司,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,分成兩半,從其中經過,在我面前立約。後來又違背我的約,不遵行這約上的話。
利1:17 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,把鳥撕開,只是不可撕斷;祭司要在壇上、在火的柴上焚燒。這是燔祭,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- 今日的信徒如何被神稱為義?(羅4:23-25,加3:6-9)
- 你認為八節亞伯蘭為什麼提出此問題?
- 神吩咐亞伯蘭做什麼?(創15:9),他有何行動?(創15:10-11,耶34:18,利1:17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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